长春光华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24年9月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

时间:2024-09-12 阅读:14 长春 高校
公告详情

一、招聘岗位

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1人

二、基本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忠诚热爱高校教育事业,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优先;

2.具有全日制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;

3.具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,能够独立完成个体心理咨询;

4.能够独立设计和完成团体心理辅导;

5.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;

6.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。

三、薪资待遇

面议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1.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,应聘人员可投递简历到邮箱(点击查看)(电子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以“应聘岗位名称+本人姓名+最高学历学位”命名),请【点击下方“立即投递/投递简历”,即刻进行职位报名】

2.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收、自愿报名、择优录用的原则,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初试,复试、体检、资格审查等相关情况择优录用。学校自接收简历之日起30日内对收到的简历择优筛选后确定参加初试人选。本次招聘初试、复试、聘用等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,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。未通过各环节筛选或未聘用人员,不再另行通知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、复试、体检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

3.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;

4.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,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
5.联系电话:人事处办公室:0431-85558991

五、声明

近期发现有公司及个人假借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活动:发布虚假招聘信息、虚构与我校有“内部关系”骗取应聘者的信任,以“信息咨询服务费”或“就业委托服务费”等名目收取应聘者高额费用并承诺交费后“安排”应聘者进入我校工作。为避免应聘者受骗,现郑重声明如下:

1.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公司、个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招聘培训(辅导)、招聘面试活动;

2.招聘岗位及条件以长春光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,转载请注明出处并附链接;

3.招聘过程中,我校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;

4.对冒充我校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、损害我校声誉的公司、个人或其他组织,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***info/1012/**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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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、保证金、体检费、材料费、成本费,或指定医院体检等,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,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,请求职者提高警惕,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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